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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表

发布时间:2025-03-03 09:28:40  浏览量:1  下载文档需要:2积分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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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

排查人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排查日期:

序号

检查依据

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条款

排查结果

整改措施

整改责任人

整改期限

备注

1

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应急管理部10号令 第三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:

(一)未对承包单位、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、管理,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;






2

(二)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,上岗作业的;






3

(三)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。






4

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应急管理部10号令 第十三条  存在硫化氢、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:

(四)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、建立安全管理台账,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;






5

(五)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,或者未执行“先通风、再检测、后作业”要求,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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